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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玄学出现于魏明帝时期(1/2)

作者:傅玄评传

    学术界普遍认为,魏晋玄学是从正始年间出现的,即魏明帝死后,齐王曹芳上台以后,以何晏、王弼为代表的提倡"以无为本"的学说,称为正始玄学。因为这意见是东晋人工敦,范宁和南朝人刘勰的言论中先后道及的,《世说新语·赏誉》、《晋书·范宁传》、《文心雕龙·论说》各有记载,影响都很大。

    但是,有些学者也发表了不赞同的意见。 50 多年前,刘大杰先生就指出:"魏晋清谈的发展,偏于名家的,成为名理一派;偏于玄学的,成为玄论一派了。"名理派如傅嘏、刘劭等人,以形名学力主,谈论较切近实际,处事保持法家精神又不反对儒家;玄论派如苟粲、何晏等人,以道家思想为主,谈论玄虚,处事放诞。名理派的人少势小,玄论派的人多势众。玄学在魏明帝太和年间两派争论时,就显然存在了。①40 年前,唐长孺先生指出:"玄学是从怎样确立选举标准这一点出发的,以后才发展为有无、本末之辨。"②也就是说,玄学出现一开始是跟现实政治紧密相关的,时间上似乎应该早于正始。按照罗宗强先生的意见,所谓"正始玄学"的断限,上起魏明帝青龙元年(233 年)曹植死后,下止魏元帝咸熙元年(264 年)嵇康、阮籍死后,前后31 年,包括"正始名士"和"竹林名士"在内,都应视作一代士风的代表,都是正始玄学的创造者;谈玄不始于正始,而在正始之前的魏明帝执政时期,太和初即有记载。③我们认为,刘大杰、唐长孺、罗宗强三位先生关于玄学出现的时间,背景的意见是很有道理的。玄学出现之际,正是傅玄人京城大学前后,他有切身体会。入晋之初,具体讲,是在泰始二年(266 年)傅玄掌谏职时,曾向晋武帝上奏过一道名疏,论及玄学是怎样出现的。其文曰:臣闻先王之临天下也,明其大教,长其义节,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上下相奉,人怀义心;亡秦荡灭先王之制,以法木相御,而义心亡矣。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复发于今。陛下圣德,① 参阅《魏晋思想论》一书第七章《魏晋时代的清谈》,中华书局1939 年 版。

    ② 《清谈与清议》,《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 年版。

    龙兴受禅,弘尧舜之化,开正直之路,体夏禹之至俭,综殷周之典文。臣咏叹而已,将又奚言!惟未举清远有礼之臣,以敦风节;未退虚鄙,以惩不恪,臣是以犹敢有言。

    这道疏文以历史上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为借鉴,建议有晋立国应崇儒教选贤人,引起晋武帝的高度重视。疏文中所谓"虚无放诞之论",指的就是曹魏时期出现的玄学思潮。傅玄认为,玄学出现,跟魏武帝曹操、魏文帝曹丕前后执行的政策有直接关系。在魏明帝曹割继位以后,玄学已是"盈于朝野"的客观存在,它妨碍着"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使崇儒任贤长期不能得以贯彻,直至晋初仍是旧病复发,影响政权建设。下面,我们就傅玄关于玄学出现背景的论断,作一些解释说明。

    (一)"魏武好法术"与"魏文慕通达"

    东汉政权是以儒家名教治国的,选举用人重的是德行。士人尚名,为官重节义,在家重孝道。重德就有不重才的偏向,尚名就会不尚实而出现名不副实的弊端。由于汉末政治**,选举之权又掌握在大姓名士之手,社会上大量出现了假孝廉、假秀才、假名士,引起了人们的反感,一些有识之士就呼吁要"综核名实",提出用儒家的"正名"利法家的"循名责实",以纠正时弊。这是一种儒、法兼综的政治主张,儒家的一套还是要顾的,但"综核名实"针对的是名不副实的倾向,强调的是才与实,侧重于法家主张。

    东汉选举制度行征辟察举,建立在乡举里选的基础上,对人物的品评是通过长期观察,并综合"乡闾清议"而作出的。然而,汉末大乱,造成"衣冠士族,多离于本土,欲征源流,速难委悉","详核无所"(《通典》卷一四)的局面,察举之制就无法按照既往的办法施行,必须有相应的变化。从思想理论方面看,两汉独尊儒术,到汉末行不通了,只好从先秦诸子里寻求治世学说。于是,与儒家争胜的法、名、道二家,又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东汉的名教之治,鼓励士人求名,士人因而追求声名,结果名不副实就发生了。如何纠正呢?除了儒家"正名"之说外,法家、名家、道家的学说正好用得上,而且三家之间又有相通之处,在名实问题上重实不重名,在选举时重才不重德。法家主张"循名责实",名家是"别同异,明是非"(《晋书·鲁胜传》载《墨辨序》语),又称刑名或形名学,"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尹文子》上篇语),与法家主张是一致的,故有"刑(形)名法术之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联称;由刑名法术进而向往道家,这又是一种必然的结果。正如司马迁指出的那样,二者皆"归本于黄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一脉相承。刑名法术不重名,黄老之学认为,道与名"两者同出,异名同谓"(《老子》),主张无名;不重名终究要归于无名,立论与名教"尚名"恰恰相反。同时,还应该看到,这些理论主张的相异相通之处,又是跟现实政治密切相关的。

    曹操在汉未黄中起义后,作为一亢诸侯,崛起于群雄割据的政治舞台。

    他企图恢复一个集权政府,却面临着天下调残、士民流离的混乱局面,因而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法家的路线,用人上主张"唯才是举",甚至"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求贤令》)者也不计较,这显然是重才不重德,亦即怯家主张的重实不重名。他所以能够打败袁绍,统一北方,跟他"好法术"是分不开的。这跟袁绍"尚名"形成鲜明对比。《傅子》里记载了谋士郭嘉向曹操进言,分析"绍有十败,公有十胜"曰:绍繁礼多仪,公体任自然,此道胜,一也;绍以逆动,公奉顺以率天下,此义胜,二也;汉末政夫于宽,绍以宽济宽,故不摄,公纠之以猛而上下知制,此治胜,三也;绍外宽内忌,用人而疑之,所任唯亲戚子弟,公外易筒而内机明,用人无疑,唯才所宜,不间远近,此度胜,四也;绍多谋少决,失在后事,公策得辄行,应变无穷,此谋胜,五也;绍因累世之资,高议揖礼以收名誉,士之好言饰外者多归之,公以至心侍人,推诚而行,不为虚美,以俭率下,与有功者无所吝,士之忠正远见而有实者皆愿为用,此德胜,六也;绍见人饥寒,恤念之形于颜色,其所不见,虑或不及也,所谓妇人之仁耳,公于目前小事,时有所忽,至于大事,与四海接,恩之所加,皆过其望,虽所不见,虑之所周,无不济也,此仁胜,七也;绍大臣争权,谗言惑乱,公御下以道,浸润不行,此明胜,八也;绍是非不可知,公所是进之以礼,所不是正之以法,此文胜,九也;绍好为虚势,不知兵要,公以少克众,用兵如神,军人恃之,敌人畏之,此武胜,十也。(《三国志·郭嘉传》注引)这十个方面正是曹操"好法术"致胜的具体体现。在用人方面,所谓"无疑"显然是诀辞,因为曾操先后杀了边让、孔融、祢衡、杨修等名士,崔琰、苟或也最终死得不明白。但是,"唯才所宜"却是事实,不仅曹操本人明确下令求贤是这么讲的,而且他的班底里也确有行为不端之辈,郭嘉其人就"不治行检"(本传),名声很不好,反而因才能受到曹操格外信任,就是突出的例子。在争夺天下的乱世之际,像曹操这样,打破传统,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当然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好法术"又将影响世风,"天下贵刑名",不要儒家"纲维",不重汉代尊崇的"义节",人们的"义心"不存了,社会上"清议"因丧乱也无从进行了,因而所谓"唯才"之"才",也逐渐会演变成有名无实之谈;刑名法术最终必将导入无名无实的"虚无"之论。

    曹操死后,曹丕继位魏王,很快禅代汉室,登上皇帝宝座。他当太子时,于邺城主持收杀魏讽及其党羽;登基后,于洛阳斩戮曹伟。在《典论》里,他对"长爱恶,兴朋党"之风,表示了深恶痛绝的态度。这说明,他是赞成并贯彻其父的法家路线的。但是,曹丕上台以后,更向往黄老之术治国,他心目中的偶像是汉文帝。《三国志·文帝纪》注引《魏书》讲,曹丕"常嘉汉文帝之为君,宽仁玄默,务欲以德化民,有贤圣之风",并著《太宗论》,颁示天下,"其欲秉持中道,以为帝王仪表者如此"。汉文帝是尊黄老之术,无力而治的。曹丕执政,追求的是"旷大之度"(木纪评语),藐视名教,裁抑气节,"慕通达"而尚奇,致使"天下贱守节",士人行为放诞不拘,① 这段分析文字,在《三国志·荀或彧》里也有相似的表述,则又成荀或所论。不论是郭嘉所言,还是荀彧所论,总之是当时人的看法无疑。

    礼法遭到破坏。另外,曹丕之弟曹植,作为文坛领袖人物,崇尚玄虚,对当时士风的影响也不小。刘大杰先生《魏晋思想论》一书中,举了曹植《释愁文》,《髑髅说》诸文之例,说明其中老庄思想非常明显。

    总之,汉末选举中已经出现了名实下副的严重现象,社会上也普遍要求"综核名实",法家"循名责实"的主张成为纠正时弊的口号。曹操"好法术",曹丕"尚通达",都是在儒家以外寻求理论武器,作为平天下、治国的政策依据。随之而来的是,士人的信念在变,社会的风气在变。傅玄上疏中概括的两句话,常为论者称引,说明它反映出玄学出现的社会背景,而且是与社会政治不可分割的。

    (二)"无复清议"

    在傅玄的头脑里,正常的社会秩序应该是"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形成"上下相奉"的格局。汉末外戚、宦官乱政,"道化"就已经不"隆于上"了;曹操、曹丕父子执行的路线、政策,又使"道化"干脆行不通了。

    "道化"是"清议"的前提,"清议"是"道化"的补充。"清议"不能"行于下",正是"道化"已经不"隆于上"的必然结果。二古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所谓"清议",原指东汉时期名士、士人参与的品评人物、批评政治的舆论。它有乡闾清议和朝廷清议两种形式,前者跟选举有关,后者跟朝政有关,彼此有联系,但性质不一样。关于选举,唐长孺先生《九品中正制度试释》(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收入中华书局1983 年版《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二文有详细论述。他解释说,"东汉的选举是以道德行为作为评量标准的,而这种道德行为乃是儒家理论的实践,即所谓'经明行修'。儒家所提倡的伦理秩序为由内向外、由亲及疏的扩展,将起点放在一个家族成员的道德行为上,然后推及乡党";宗族乡党的批评建立在对人物经常的观察这一基础上,"成为选举上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凭藉,失去了这个环节,选举就无法进行"。这个制度到了汉末有了弊端,就是前面提到了的名不副实的现象。这固然是名教治国而有"尚名"的大背景造成的,但也与乡闾风气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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