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百年经典散文·吾国吾民卷》免费阅读!

和平日子的恐惧(2/2)

作者:中华百年经典散文·吾国吾民卷

好话,其理由也很简单:听好话比听坏话让人心情愉快。至少在听了很多好话回家的这个日子,是一定不会同先生吵架的,反之就不一定。所以,一听他好话连天地夸我时,我马上就眉开眼笑,心想今晚同先生的安定团结之局面无疑已初步形成了。

    他说方方老师呀,你我虽是初次见面,可我心仪已久,只是未曾得有机会,今日得以相逢,真是我三生有幸,我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太太,她也会非常激动的,她也是您的崇拜者(我估计他早早地扯出太太是怕我对他的热情有所顾忌,虽说我是个作家,但归根结底我还是个女人,是女人就天然会对男人有所防范,想必这一点他是很能理解的)。我连忙也客气地道,请代我回去谢谢你的太太。他说我一定我一定。我们两个读你的小说经常一读就是一通宵,读完之后还激动不已,你真是了不起。这种大手笔天下少有。我认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中国最伟大的作家就是你,这从你第一篇小说《女大学生宿舍》的字里行间就充分显示了出来。我原本正沉浸在可做中国八十年代后最伟大的作家的幸福之中,叫他如此一说,幸福感顿减一半。我本想告诉他《女大学生宿舍》非我所作,可我又偏不属于那种规范化的君子,我想知道他到底想对我说些什么。便说你这一说大大地增强了我写作的自信心。他对我的话表示出一种惊讶:什么?你难道还有什么不自信的?你已经站在世界的顶峰上了,你完全可以随便地俯看芸芸众生,哪里还会有什么不自信?方方老师太谦虚了。真的,越是伟大的人物越是谦虚随和,平易近人,您看你都对我这么个小人物说了那么多的话,真让我今天做梦都会感到甜蜜。今天这个日子将使我终生难忘……

    我的汗毛在他尚无结束之意的言谈中竖了又竖,舒服之感自然业已消失得个干净,满肚子都像是饭后滞食的馊味。原先老想着人活在世上天天被别人夸奖和赞颂是何等惬意的事情,甜言就是顺耳,深觉天下只有**才是最幸福最自在的人,因为没有人会对他说一句不中听的话。可这一会儿,觉得**其实也是不好做的。好话多了并且过火了简直比听坏话更让人痛苦。为了让自己不再承受如此的痛苦,我只好找了个想要去厕所之类的理由逃之夭夭,我甚至不必知道他姓甚名谁,只是想他迟早还会出现。

    几天后或几个月后,有朋友电话来告,说某某他到处跟人讲方方这个人真可笑,我故意跟她说她写的《女大学生宿舍》棒极了,她居然默认了。她还以为我真的不知道《女大学生宿舍》是谁写的哩!我其实是故意试试她的。我特意说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她居然也不否认,反而笑笑地同意了。这种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凭她这样的人格,永远只能做个下九流的作家。

    不用去确认,这个某某君一定就是称我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的那个人。

    之四

    那天我正在办公室闲聊,忽有人报:记者某某来找。这些年因写写画画出了点小名,记者来找自是常事。虽不会有半点的激动,可热情总归也是少不了的。个中原因有三:一为我自己曾经做过几年记者,有旧同行前来,自然不可怠慢;二为有相当的记者见多识广,思想深刻,我由衷地佩服;三则是多少也有几分惧怕,谁晓得同他们侃上一侃,回去后他们会在文章里写些什么?!

    来人记者某某,虽说只是在一家小小报纸供职,派头却比什么新华社、《人民日报》的不差半分。好在我这人素无视来头大小、款待有别之作风,一样笑容满面地领他去家中小坐。他倒也不知客气,大摇大摆往沙发上一靠,开口即道:首先说明,找你约稿是我们主编的意思,他本来是叫谁谁来的,可是谁谁不在家,只好让我来了,没法子。我说:那你完全可以不来。他说:既然领导派了,不遵命怎么行?怎么样,你就写一篇吧?我们报纸虽说不大,可认识了我们,你就不愁稿子没处寄了。你手上凡是发不出去的稿,都可以交给我,我在报社也还是个有分量的人物,可以为你多挑几篇发发。既然见了面,认识了,就算朋友。我这个人为朋友办事最卖力。你把手头没有发出去的稿子都拿出来吧。我忙说,我这人志大才疏,老想当一个著名作家,可老没成功,原因就是写作速度慢。这几个月来,什么东西也没写出,要说手头上有的也只是一篇申请修理房子的报告,我们家的屋顶漏雨。他说:哦?作家亲自写报告要求修理房屋,这稿子也有一定的特色,拿来给我看看。我觉得有趣,便双手呈上。记者某某看了报告很是遗憾地告诉我:你的排头又是单位名称,结尾又是申请人姓名,报纸上可能不方便用。我说那就算我少赚几十块钱的稿酬得了。

    约稿之事告一段落,记者某某便一支烟一杯茶地同我大谈他对文学的见解,虽知他老兄那些见解价值如屁,可又不好驳他,毕竟人家自我感觉不错,驳他回去没准年都过不舒坦——那时恰值年关将近。只好东一句西一句地由他摆乎,哼哼哈哈地搭上一两句腔。好容易地盼到他谈兴结束,送他出门,临了,他边递给我一张名片边说:我一般不轻易给人名片的,除非是我认为这人可以够档次做我的朋友。我忙打着哈哈说:不胜荣幸,不胜荣幸。他说:不知道你写过什么样的小说,我这个人对文学一向没有兴趣,我只觉得干你们这行,太寂寞也太可怜了,路子也不广。不像我们记者,省长都得让三分。什么时候你想要调到我们报社来,给我来个电话,我肯定会帮你的。虽说我跟你是头一回见面,但你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你这个人不错!我说:行,一旦有一天我失业,一定头一个就投奔你。他是很高兴地笑了,说至于稿子嘛,你那篇差了一点,再努努力吧,下点功夫,多磨一磨,总会写好的,到时候直接寄给我,我尽量想办法给你发,哪怕得罪主编也给你发。我早说过,我这人,为朋友最能两肋插刀。我忙不迭地说着谢谢,谢谢。心里却巴不得他老兄早点儿滚蛋!

    很多天很多天过去了,我几乎忘记了记者某某。有一天,我去找先生一同上街,站在报栏前边等人边看报纸时,突然发现某报有作家方方印象记之类的文章,忙怀有几分激动地定睛看下去,见文中言某月某日,“我”去找方方约稿。方方见之忙递烟倒茶,十分谦虚。当即拿出稿子一篇,请“我”指正。“我”阅后,觉得稿子质量不行,便直言不讳,说你这稿如何如何没有写到要点上云云,方方倒也谦虚,对“我”之观点十分钦佩,当即表示同意,并且收回此稿,表示再改。之后则诚恳地与“我”一起谈文学之一二三,非常欣赏“我”的文学观点。两人遂成朋友,并都有相见恨晚之感。等等,等等。

    我阅之甚感难堪,便向上望之“我”者为谁。不料见得此名,觉得很是眼熟,却又一时想不出来。回家后便急忙寻出名片夹逐一查之,终于查出“元凶”:这正是那天来访的记者某某——觉得我够得上他的朋友档次的那个人!

    选自《随笔》,199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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