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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1/2)

作者:柯云路

    范丹妮坐在床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她两眼呆滞地凝视着林虹脚上穿的那双白凉鞋,浓烟一口口喷出来,在房间里弥漫缭绕着,画出她思绪的茫然和缭乱。林虹坐在她对面的折叠床上,隔着一米多的近距离静静地望着她,好像在等待她醒来一般。

    “你睡吧。”过了很久,范丹妮说道。

    “我等你一块儿睡。”林虹礼貌地笑了笑。

    外间屋早已熄了灯,没有一点声响,范书鸿、范丹林可能已经入睡。门厅里,保姆大概早已睡着了。只有里间屋还亮着灯。吴凤珠疲劳过度地瘫在床上,响着轻微的鼾声。她们俩却这样坐着。一个在抽烟,一个在看着对方抽烟。

    夜是安静的,甚至能听见香烟燃烧时发出的声音。

    安静总要孕育着什么。

    林虹看着范丹妮,感到她内心正积聚着某种冲突。她的烟一口口抽得越来越长,越来越狠,已经被熏黄半截的纤细手指在神经质地颤抖。颤抖逐渐牵动她的嘴唇,她的面部肌肉在那里发生同步的颤动。她的目光越来越凝固,透着一丝凶狠。

    浓烟呛得林虹轻轻咳了两声。范丹妮微微抬起了头:“你抽吗?学会抽烟,就到哪儿都不怕烟了。”她把床上的烟盒伸手递了过来。

    林虹摇摇头。

    范丹妮的手还没放下来,自己却被烟呛得咳嗽起来,她用手背挡住嘴,咳得弯下腰,眼泪都迸了出来。

    “别抽了。”林虹劝道。

    “不要紧。”范丹妮又咳了一阵,缓过气来。她朝后抖了一下头发,紧接着又一阵抑制不住的咳嗽引起她整个身体的剧烈震荡。从声音中能听出她身体的单薄干瘦。

    “别抽了吧,这样对身体不好。”林虹又说。

    “不好就不好,要那么好干什么?”

    “身体总是你自己的。”

    “我早就身体不好了,想好也好不了啦。”范丹妮一下激动起来。

    “小心烟,别烧着裙子。”林虹用手指点着。

    范丹妮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米黄色镶边的连衣裙,顿时激怒起来。就是这条裙子,过去胡正强说他最喜欢,今天却遭到他那样冷蔑的目光。想到那目光,一种备受凌辱的悲愤呼地涌上来。她颤抖着摁灭烟头,站起来,双手抓住裙子的下摆,一咬牙,哧喇一声把裙子撕裂开来。

    林虹惊愕地望着她。她并不知道范丹妮今天晚上遇到了什么事,但凭着女人的直觉,她能感到范丹妮这种歇斯底里发作中所包含的屈辱。

    范丹妮再次抓住裙子下摆,要撕第二下,虽然用了很大力气,却没能撕动。积聚的情绪经过一次发泄,已降落了一些。她坐下来,又点着一支烟。她一动不动抽完这支烟,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对林虹说:“咱们睡吧。”

    “好。”林虹准备起身铺床。

    范丹妮却坐在那儿不动,目光又恍惚起来,手在床上摸索着拿起烟盒。

    “不睡吗?”林虹问。

    范丹妮目光呆滞,过了一会儿,把烟慢慢叼到嘴里,拿出火柴要划,手又停在那儿不动了。她抬眼瞧了瞧林虹:“我今晚是不是有点歇斯底里?”

    林虹笑了笑。

    “我今晚见到了我的丈夫——就是你刚才见到的孟立才。因为我不爱他了,所以他来惩罚了我。”范丹妮发出自嘲的冷笑,“在这之前,还见到了我的……”她略停顿了一下,“见到了我的情人——就这样说吧。因为他不爱我了,所以他也惩罚了我。”说到最后这句话,她有点咬牙切齿。

    林虹沉默了一会儿,察看着范丹妮的表情:“他结婚了吗?”

    “他已经有两个孩子了,有个很完整的家庭。”

    沉默。这种沉默中包含着为范丹妮处境所感到的难堪。

    “他是导演,叫胡正强。你看过他拍的电影吧?”

    林虹摇了摇头,她在县里,看电影并不多。

    “你愿意听听我的身世吗?我的身世简直可以写一部小说。你困吗?”

    林虹看着范丹妮,又摇了摇头。

    范丹妮点着了烟。

    (她说什么呢?香烟在手指间燃烧,烟雾袅袅升起,弥漫开,和空气中已经浮动的烟气混淆缭绕在一起。盯住它,目光矇眬再矇眬,烟气逐渐模糊,摇曳晃动起来,在灯光中幻变出一个扑朔迷离的世界,一个自己以往的天地……)

    哼,(这是她自己能听见的无声的冷笑,用以对自己的话预先解嘲。)我其实就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刚写完不久。题目叫做“我的爱情交响曲”。(爱情这个词怎么这样肉麻?写的时候没觉着,现在说它,怎么这样别嘴,这么耻于出口?)这个题目俗气吗?我还没想到更好的题目。还想了一个题目,叫“大海中没有我的停泊点”。这也不好吧?“港湾在哪儿”这个题目呢?先不说题目了。小说是根据我的经历写的。共分四章,也就是我生活的四个乐章。(又一声自嘲的冷笑,这次略有一些声音。)这就是我的命运交响曲吧。

    第一乐章,“青春的理想是玫瑰色的”。(怎么也有些拗嘴?眼前闪过一片淡淡的玫瑰色,她站在中学的操场上,看着西山上空展现的玫瑰色晚霞,山色如黛。这幅玫瑰色的画面是黯淡的,景象也是模糊的。稍一凝视它,它便消逝了,眼前迅速闪动出其他色彩的模糊画面,只感到嘴角留有一丝冷蔑。自己早已变得冷酷。看到自己写下这种矫情的题目,就恶心,肉麻,脸红,生理上反感。)一个人总特别喜欢某一种颜色,我发现,有的人一生喜欢一种颜色,有的人一个时期喜欢一种颜色。一个人某个时期喜欢的那种颜色,基本上是他这个时期生活乐章的主色调。一个人一辈子喜欢的颜色,一种,或有一个序列就构成了他一生交响乐的色调,起伏跌宕。我说的有道理吧?你喜欢什么颜色,林虹?

    (林虹:“我?……”她停顿了一会儿,“白色。”)

    白色?你过去呢,学生时代呢?

    (“红色和白色。”)

    红色和白色?过去你喜欢红色和白色,现在变得只喜欢白色了?(一个她敏感而似乎熟悉的变化。林虹是什么经历?她隔着灯光下缭绕的烟雾注视着林虹。)

    (“是。”)

    (她又抽了一口烟,接着说自己的身世。)我在中学,到后来上大学,都喜欢玫瑰色。我喜欢看玫瑰色的画面,喜欢玫瑰色的霞光。我那时做的梦也常常是玫瑰色的,梦的内容忘了,颜色却留下了印象。(她叙述着,不再有拗嘴和恶心的感觉了。)我崇拜约翰·克利斯朵夫,常常为他流泪。我的爱情追求也是理想主义的,要找一个对人类有贡献的天才,终身做他的伴侣。我很自信。觉得我漂亮,学习好,又有天赋。很受男同学注意,大学里女同学本来就少,不过,我在班里一个人也没爱过。我爱上了法律系一个比我高两届的男同学,叫杨海明,很英俊的。我向他借过一本书,还书时,在里面夹了一首小诗。可他没什么特别反应。他毕业后去衡阳了,从此再也没见到他……这玫瑰色的一章算是永远过去了……

    第二章,题目是“生活是铁青色的”。说的是“文化大革命”这一段。前面就不用说了。1970年,我大学毕业分到怀柔县教中学。父亲被定成了“中统特务”。有了这样一个政治标签,我成了无人问津的“次品”。那时在北京,先后给我介绍过几个对象,都因为我的家庭问题吹了。我这个人虚荣心强,要面子,明明是对方不要我,我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和别人说是自己不愿意,对对方不满意。闹来闹去,人们说我眼高。我有什么眼高的?几次谈对象,我的尊严几乎完全被粉碎了。女人有时候是很软弱的,特别在她丧失自信的时候。当时,随便给我介绍一个什么人,我都会愿意的。我迫不及待地要嫁人,好像再不结婚,就永远没人要了一样,急着推销自己,简直是一种恐慌症。

    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四十五岁的干部,比我大了近二十岁,这样大的年龄差别,都没伤我自尊心,我咬了咬牙和他见面。一个胖子。(温和的胖脸闪过,肥胖绵软的手。)结果,还是他不要我。他倒是喜欢我,可他要出国当参赞……

    (她目光眯成的一线,透出一丝冷酷。)

    我在怀柔县和孟立才结了婚。他是个体育老师,比我大十岁,因为到砖瓦厂偷砖曾被判过两年刑,是个刑满释放犯。我的父母坚决反对这门婚事,我和他们大吵了一场——

    ……范书鸿冒火地站在房间里,用手指着女儿:“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你找谁不行,非要找这样一个人?”

    “我找谁?谁要我?”范丹妮哭了。

    “过去介绍的哪个不比孟立才好?你都看不上。”

    “你怎么知道我看不上?”范丹妮歇斯底里地喊道,泪流满面,“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肯要我,我早就愿意了。”

    范书鸿惊愕地说不出话来。

    “是他们不要我,知道吗?可我有自尊。只好说我不满意他们。你知道你的女儿没人要吗?”

    范书鸿如五雷轰顶,脸痛苦地搐动着,良久,才困难地说:“那你也不要找孟立才,我不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刑满释放犯。”

    “可你自己呢?有谁要你这个中统特务的女儿?”……

    ——我从北京回到怀柔,就和孟立才结婚了。他在那种事上太野蛮,我怕他怕得不行。除此以外,他还是不错的,对我很体贴——

    ……范丹妮裹着被子朝里躺着,在抽泣。

    孟立才裹着棉大衣背对着她坐在床边。他回过头给她掖了掖被子,想哄慰她。

    “滚开。我不要你,流氓。不许你碰我。”

    孟立才缩回了手。

    “你滚远点。我不要你坐在这儿,你滚。”

    孟立才站起来,到火炉边坐下。天亮了,范丹妮醒来,发现孟立才的大衣也盖在自己身上。窗外西北风呼啸着,孟立才坐在炉边,缩着头打瞌睡。火炉上咕嘟着什么。炉火一闪一闪映红着他那张粗黑的脸。

    “你醒了,想起吗?”孟立才回过头。

    “不起。”

    “天冷,不起就睡吧,反正今天是礼拜天。”他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大碗鸡蛋羹走到床边,“就在床上喝吧,坐起来,围上被子。”

    “不喝。”

    “喝吧。你太瘦了,”他的声音中含着由衷的体贴,“像个小孩。”……

    ——可我不爱他,一想起他就恨他。是他毁了我的青春。我知道这样怪他毫无道理,是我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可我还是恨,想起来嫁给这样一个人,我就浑身哆嗦。我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青春廉价拍卖了。(她又用力一口一口抽着烟,她那纤细苍白的手指又开始神经质地颤抖。她把半截烟狠狠地一口抽完,低头喷出浓烟,被呛得轻轻咳嗽着。她侧转过头,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咳嗽过去了,她抬起头。)

    说小说的第三章吧,“霓虹灯是缤纷杂色的”。写的是我调回北京以后的生活。父亲的政策早落实了。我调到电影界的一个编辑部。开始到处跳舞,广泛交际,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打桥牌、吃西餐、熬夜坐沙龙。我就好像一直在舞场上旋转着,周围一片五彩缤纷。我有钱就花,及时行乐,什么衣服好看买什么衣服,过时了就送人。我要弥补我青春年华的损失。这一章是幸福的,也是疯狂的。我争风吃醋、嫉妒失眠,绞尽脑汁,大吵大闹。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颜色。一闭眼,总觉得一个霓虹灯的繁闹夜市在眼前晃动。我爱了不止一个人,也被不止一个人爱,可最后,我爱上了他。(她一口气说到这儿,猛然间,目光变得呆滞失神。)

    (“胡正强?”半晌,林虹问。)

    是。(她叹了口长气,说话的节奏开始变慢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爱。我也真正感到了什么是爱的痛苦。有时候,为了等他一个电话,我能在电话机前苦苦地守候一天。那一阵,我在编辑部有间单人宿舍。他来看我一次,我事先要忙上一整天,花半个月工资买酒买菜,用煤油炉给他做一餐像样的饭菜。为他,我什么牺牲都做了。可他还是抛弃了我,为了他正人君子的虚伪形象。可他越这样,我越离不开他,我到处等他,想尽办法见他一面。他却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他看不起我,冷落我,厌恶我。我简直像疯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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