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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皮肤疾病(22)(2/2)

作者:姜功平,范平

的化妆品原物或经稀释后的化妆品置于四层1 cm见方纱布上,敷贴于前臂或背部,其上用一略大的蜡纸覆盖,亦可用铝质小室覆盖,使达到封闭及保持化妆品与皮肤接触作用。用橡皮膏固定(或外加敷料包扎)。24~48 h后取下贴敷化妆品,等候30~60 min观察结果。局部出现红丘疹、水疱为阳性,并伴有瘙痒。如不到24 h即发生剧烈反应时,可中止试验。阳性结果:以+为轻红斑,++为红斑水肿,+++为红肿、丘疹、水疱,++++为红肿、丘疹、水疱、糜烂来表示。

    护肤类化妆品可用原物作斑贴试验,但香波、肥皂、剃须膏等清洁类化妆品需稀释到2%、染发剂、香水稀释至2%~5%作斑贴试验。作为稀释形剂可选用蒸馏水、凡士林、橄榄油、70%乙醇、丙酮等。

    如果斑贴试验阳性,即可确诊为该种化妆品引起的皮炎。若条件许可,最好再作成分斑试,确定引起过敏的化学物质,以使患者避免再用含有同类化学物质的其他产品。目前常用的成分斑试有欧洲标准筛选抗原系列(简称欧抗)。我国已有专供化妆品皮炎斑试的标准抗原系列,其中抗原包括有芳香类混合物、对苯二胺、硫酸镍、秘鲁香油、甲醛、羊毛醇、松香、对羟基苯甲酸混合物等。

    如果化妆品原物或稀释物斑试阴性,但对成分斑试中的一种或几种阳性,并在停用可疑化妆品后,病人皮炎痊愈或明显好转,也可诊断。

    如果斑试全为阴性,尚需考虑试验是否能模拟实际发病情况,因实际发病中常兼有出汗接触时间较长、摩擦和部位不同等因素,对发病有一定关系。故阴性时必须注意假阴性的可能。

    2.反复开放应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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