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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王制第九(1/2)

作者:荀子译注

    [题解]

    本篇阐述了奉行王道从而成就帝王大业的圣王的制度,论及王者的政治纲领、策略措施、用人方针、听政方法、管理制度、官吏职事等等,同时还论述了王制以外那些导致强大称霸、仅能安存、危殆、灭亡等后果的所作所为,以供君主们借鉴。

    [原文]

    9.1 请问为政?曰: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1),元恶不待教而诛,中庸民不待政而化。分未定也,则有昭缪(2)。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3),不能属于礼义(4),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说、奸事、奸能、遁逃反侧之民(5),职而教之,须而待之(6);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安职则畜(7),不安职则弃。五疾(8),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9),兼覆无遗。才行反时者,死无赦。夫是之谓天德(10),王者之政也。

    [注释]

    (1)罢(p0 皮):通“疲”,疲沓,没有德才。须:须臾,一会儿。(2)缪(m)木):通“穆”。昭穆:据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以此来分别上下辈份。(3)《集解》无“也”,据宋浙本补。(4)属(zh(嘱):系结,归附。(5)反侧:见 4.8 注(8)。(6)须:通“■”,等待。(7)畜:见 6.8 注(6)。(8)五疾:五种残疾,即哑、聋、瘸、骨折、身材异常矮小。(9)官:职事。施:施设,安排。衣(y@义):给……穿。食(s@寺):给……吃。(10)天德:见 3.9 注(1)。

    [译文]

    请问怎样从事政治?回答说:对于有德才的人,不依级别次序而破格提拔;对于无德无能的人,不等片刻而立即罢免;对于元凶首恶,不需教育而马上杀掉;对于普通民众,不靠行政手段而进行教育感化。在名分还没有确定的时候,就应该像宗庙有昭穆的分别一样来排列臣民的等级次序。即使是帝王公侯士大夫的子孙,如果不能顺从礼义,就把他们归入平民。即使是平民的子孙,如果积累了古代文献经典方面的知识,端正了身心行为,能顺从礼义,就把他们归入卿相士大夫。对于那些散布邪恶的言论、鼓吹邪恶的学说、干邪恶的事情、有邪恶的才能、逃亡流窜、不守本分的人,就安排强制性的工作并教育他们,静待他们转变;用奖赏去激励他们、用刑罚去惩处他们;安心工作的就留用,不安心工作的就流放出去。对患有五种残疾的人,君主收留并养活他们,根据才能使用他们,根据职事安排供给他们吃穿,全部加以照顾而不遗漏。对那些用才能和行为来反对现行制度的人,坚决处死,决不赦免。这叫做天一般的德行,是成就王业的圣王所采取的政治措施。

    [原文]

    9.2 听政之大分(1):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若是,名声日闻,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凡听,威严猛厉而不好假道人(2),则下畏恐而不亲,周闭而不竭;若是,则大事殆乎弛,小事殆乎遂(3)。和解调通,好假道人,而无所凝止之,则奸

    言并至,尝试之说锋起(4);若是,则听大事烦,是又伤之也。

    故法而不议(5),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职而不通,则职之所不及者必队(6) 。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职之衡也(7);中和者(8),听之绳也。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偏党而无经,听之辟也(9)。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

    [注释]

    (1)大分:见 1、8 注(7)。(2)假:宽容。道:由,从。(3)遂:通“坠”,失落。(4)锋:通“蜂”。(5)故:犹“夫”,发语词。(6)队:通“坠”。(7)职:当是“听”字之误(刘台拱说)。衡:秤,引申指准则。(8)中和:适中和谐,指处理政事时宽严适中,有适当的分寸。(9)辟:通“僻”,偏邪,不公正。

    [译文]

    在朝廷上听取意见处理政事的要领:对那些带着好的建议而来的人,就用礼节对待他;对那些怀着恶意而来的人,就用刑罚对待他。这两种情况能区别开来,那末有德才的人和没有德*才的人就不会混杂在一起,是非也就不会混淆不清。有德才的人和没有德才的人不混杂,那末英雄豪杰就会到来;是非不混淆,那么国家就能得到治理。像这样,名声就会一天天传扬出去,天下的人就会仰慕向往,就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这样,圣王的事业也就完成了。

    大凡在朝廷上听取意见处理政事的时候,如果威武严肃凶猛刚烈而不喜欢宽容地顺从别人,那末臣下就会害怕恐惧而不亲近,就会隐瞒真情而不把心里话全部说出来;像这样,那末大事恐怕会废弛,小事恐怕会落空。如果一味随和,喜欢宽容地顺从别人而漫无限度,那末奸诈邪恶的言论就会纷至沓来,试探性的谈说就会蜂拥而起;像这样,那末听到的事情就会面广量大而政事也就繁多琐碎了,这就又对处理政事有害了。

    制定了法律而不再依靠臣下讨论研究,那末法律没有涉及到的事情就一定会被废弃不管。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职权范围而不彼此沟通,那未职权范围涉及不到的地方就必然会落空。所以制定了法律而又依靠臣下的讨论研究,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职权范围而又彼此沟通,那就不会有隐藏的图谋,不会有没发现的善行,而各种工作也就不会有失误了,不是君子是不能做到这样的。公正,是处理政事的准则;宽严适中,是处理政事的准绳。那些有法律依据的就按照法律来办理,没有法律条文可遵循的就按照类推的办法来办理,这是处理政事的彻底措施。偏袒而没有常规,是处理政事的歪道。所以,有了良好的法制而产生动乱是有过这种情况的;有了德才兼备的君子而国家动乱的,从古到今,还不曾听说过。古书上说:“国家的安定产生于君子,国家的动乱来源于小人。”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原文]

    9.3 分均则不偏(1),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2),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3),是养天下之本也(4)。《书》曰:“维齐非齐(5)。”此之谓也。

    [注释]

    (1)分:见 5.10 注(1)。偏:部属。这里用作动词,表示“使……成为部属”,即统率、指挥对方的意思。(2)澹:通“赡”(sh4n 善),满足。(3)相:单指“兼临”的对象,即指代“分之”之“之”,指被统治者。(4)养:养育,引申指统治。君主统治臣民,给他们安排一定的职事,使他们能赖以生存,所以美称其统治为“养”。参见 9.1 注(7)。(5)引文见《尚书·吕刑》,但荀子所引乃断章取义,与原文意义不同(原义为“要整齐不整齐的东西)。其旨意是:要使天下人步调一致,就必须有等级差别。

    [译文]

    名分职位相等了就谁也不能统率谁,势位权力相等了就谁也不能统一谁,大家平等了就谁也不能役使谁。自从有了天有了地,就有了上和下的差别;英明的帝王一登上王位,治理国家就有了一定的等级制度。两个同样高贵的人不能互相侍奉,两个同样卑贱的人不能互相役使,这是合乎自然的道理。如果人们的权势地位相等,而爱好与厌恶又相同,那么由于财物不能满足需要,就一定会发生争夺;一发生争夺就一定会混乱,社会混乱就会陷于困境了。古代的圣王痛恨这种混乱,所以制定了礼义来分别他们,使人们有贫穷与富裕、高贵与卑贱的差别,使自己能够凭借这些来全面统治他们,这是统治天下的根本原则。《尚书》上说:“要整齐划一,在于不整齐划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原文]

    9.4 马骇舆,则君子不安舆;庶人骇政,则君子不安位。马骇舆,则莫若静之;庶人骇政,则莫若惠之。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1),收孤寡(2),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是君人者之大节也(3)。三节者当,则其余莫不当矣。三节者不当,则其余虽曲当,犹将无益也。孔子曰:“大节是也,小节是也,上君也。大节是也,小节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大节非也,小节虽是也,吾无观其余矣(4) 。”

    [注释]

    (1)弟(t@替):同“悌”。(2)《礼记·王制》:“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夫者谓之寡。”(3)大节:关系存亡安危的大事,重要关键。(4)无:通“毋”,不要的意思。无观其余:是因为已经可以断定这君主属于下等。

    [译文]

    马在拉车时受惊了狂奔,那么君子就不能稳坐车中;老百姓在政治上受惊了乱干,那么君子就不能稳坐江山。马在拉车时受惊了,那就没有比使它安静下来更好的了;老百姓在政治上受惊了,那就没有比给他们恩惠更好的了。选用有德才的人,提拔忠厚恭谨的人,提倡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收养孤儿寡妇,补助贫穷的人,像这样,那么老百姓就安于政治了。老百姓安于政洽,然后君子才能安居上位。古书上说:“君主,好比是船;百姓,好比是水。水能载船,水也能翻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统治人民的君主,要想安定,就没有比调正好政策、爱护人民更好的了;要想荣耀,就没有比尊崇礼义、敬重文人更好的了;更想建立功业和名望,就没有比推崇品德高尚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更好的了。这些是当君主的重要关键。这三个关键都做得恰当,那么其余的就没有什么不恰当了。这三个关键做得不恰当,那么其余的即使处处恰当,还是毫无裨益的。孔子说:“大节对,小节也对,

    这是上等的君主。大节对,小节有些出入,这是中等的君主。大节错了,小节即使对,我也不要再看其余的了。”

    [原文]

    9.5 成侯、嗣公(1),聚敛计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2),取民者也,未及为政也;管仲(3),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故修礼者王(4),为政者强,取民者安,聚敛者亡。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则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故我聚之以亡,敌得之以强。聚敛者,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故明君不蹈也。

    [注释]

    (1)成侯:战国时卫国国君,名遬(或作不逝),公元前 361~前 333 年在位。嗣公:即卫嗣君(秦贬其号曰“君”),卫国国君,卫成侯之孙,公元前 324~前 283 年在位。(2)子产:姓公孙,名侨,字子产,春秋时郑国政治家,公元前 554 年为卿,公元前 543 年执政,在郑国实行改革,并推行法治。(3)管仲:见 7.2 注(2)。(4)故:犹“夫”,发语词。

    [译文]

    卫成侯、卫嗣公,是搜刮民财、精于计算的国君,没能达到取得民心的境地;子产,是取得民心的人,却没能达到处理好政事的境地;管仲,是善于从理政事的人,但没能达到遵循礼义的境地。遵循礼义的能成就帝王大业,善于处理政事的能强大,取得民心的能安定,搜刮民财的会灭亡。称王天下的君主使民众富足,称霸诸侯的君主使战士富足,勉强能存在的国家使大夫富足,亡国的君主只是富了自己的箱子、塞满了自己的仓库。自己的箱子已装足了,仓库已塞满了,而老百姓则贫困了,这叫做上面漫出来而下面漏得精光。这样的国家,内不能防守,外不能征战,那么它的垮台灭亡可以立刻等到了。所以我搜刮民财以致灭亡,敌人得到这些财物因而富强。搜刮民财,实是招致侵略者、肥了敌人、灭亡本国、危害自身的道路,所以贤明的君主是不走这条路的。

    [原文]

    9.6 王夺之人(1),霸夺之与,强夺之地。夺之人者臣诸侯,夺之与者友诸侯,夺之地者敌诸侯。臣诸侯者王,友诸侯者霸,敌诸侯者危。

    [注释]

    (1)之:指代他国。可以看作为间接宾语,也可以解为“其”。

    [译文]

    要称王天下的和别国争夺民众,要称霸诸侯的和别国争夺同盟国,只图逞强的和别国争夺土地。和别国争夺民众的可以使诸侯成为自己的臣子,和别国争夺同盟国的可以使诸侯成为

    自己的朋友,和别国争夺土地的就会使诸侯成为自己的敌人。使诸侯臣服的能称王天下,同诸侯友好的能称霸诸侯,和诸侯为敌的就危险了。

    [原文]

    9.7 用强者,人之城守,人之出战,而我以为胜之也,则伤人之民必甚矣。伤人之民甚,则人之民恶我必甚矣。人之民恶我甚,则日欲与我斗。人之城守,人之出战,而我以力胜之,则伤吾民必甚矣。伤吾民甚,则吾民之恶我必甚矣。吾民之恶我甚,则日不欲为我斗。人之民日欲与我斗,吾民日不欲为我斗,是强者之所以反弱也。地来而民去,累多而功少,虽守者益,所以守者损,是以大者之所以反削也(1)。诸侯莫不怀交接怨而不忘其敌,伺

    强大之间,承强大之敝(2),此强大之殆时也。

    [注释]

    (1)“是”下“以”字是衍文。(2)承:通“乘”,趁。敝:疲惫,衰败。

    [译文]

    使用强力来和别国争夺土地的君主,人家或者据城守卫,人家或者出城迎战,而我用武力去战胜他们,那么伤害别国的民众必然很厉害。伤害别国的民众很厉害,那么别国的民众怨恨我也必然很厉害。别国的民众怨恨我很厉害,那就会天天想和我战斗。人家或者据城守卫,人家或者出城迎战,而我用武力去战胜他们,那么伤害自己的民众必然很厉害。伤害自己的民众很厉害,那么自己的民众怨恨我也必然很厉害。自己的民众怨恨我很厉害,那就天天不想为我战斗。别国的民众天天想和我战斗,我自己的民众天天不想为我战斗,这就是强国反而变弱的原因。土地夺来了而民众离心离德了,忧患很多而功劳很少,虽然守卫的土地增加了,用来守卫土地的民众却减少了,这就是大国反而被割削的原因。诸侯无不互相结交、连结那些对强国心怀怨恨的国家而不忘记他们的敌人,他们窥测那强大之国的漏洞,趁着强大之国的衰败来进攻,这就是强大之国的危险时刻了。

    [原文]

    9.8 知强大者不务强也(1),虑以王命全其力、凝其德。力全,则诸侯不能弱也;德凝,则诸侯不能削也;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是知强道者也。

    [注释]

    (1)一说“强大”当作“强道”。

    [译文]

    懂得强大之道的君主不致力于逞强黩武,而是考虑用天子的命令来保全自己的实力、积聚自己的德望。实力保全了,那么各国诸侯就不能使他衰弱了;德望积聚了,那么各国诸侯就不能削弱他了;天下如果没有能成就王业、霸业的君主,那么他就能常常取胜了。这是懂得强大之道的君主。

    [原文]

    9.9 彼霸者不然。辟田野,实仓廪,便备用(1),案谨募选阅材伎之士(2),然后渐庆赏以先之(3),严刑罚以纠之;存亡继绝(4),卫弱禁暴,而无兼并之心,则诸侯亲之矣。修友敌之道以敬接诸侯,则诸侯说之矣(5)。所以亲之者,以不并也;并之见(6),则诸侯疏矣。所以说之者,以友敌也;臣之见,则诸侯离矣。故明其不并之行,信其友敌之道,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7)。是知霸道者也。

    [注释]

    (1)便:改进。备用:设备器用。(2)案:语助词。材:通“才”。伎:同“技”。阅:容纳。(3)渐(ji4n 见):加重。先:引导。(4)继绝:“继绝世”的省称,使断绝了的后代继承关系得以继续,指让亡国之君的后代继续祭祀其祖先,使其香火不断。(5)说(yu8 阅):通“悦”。(6)见(xi4n现):同“现”。(7)一说“霸”字衍,“主”属上句,与上节句法相同。

    [译文]

    那些奉行霸道的君主就不是这样。他开垦田野,充实粮仓,改进设备器用,严格谨慎地招募、选择、接纳有才能技艺的士人,然后加重奖赏来诱导他们,加重刑罚来督责他们;他使灭亡的国家能存在下去,使已经断绝了的后代继承关系能继续下去,保护弱小的国家,禁止残暴的国家,但是并没有吞并别国的野心,那么各国诸侯就会亲近他了。他遵行与力量匹敌的国家相

    友好的原则去恭敬地接待各国诸侯,那么各国诸侯就喜欢他了。各国诸侯之所以亲近他,是因为他不吞并别国;如果吞并别国的野心暴露出来,那么各国诸侯就会疏远他了。各国诸侯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和力量匹敌的国家相友好;如果要使各国诸侯臣服的意图暴露出来,那么各国诸侯就会背离他了。所以,表明自己不会有吞并别国的行为,信守自己和匹敌的国家相友好的原则,天下如果没有成就王业的君主,这奉行霸道的君主就能常常取胜了。这是懂得称霸之道的君主。

    [原文]

    9.10 闵王毁于五国(1),桓公劫于鲁庄(2),无它故焉,非其道而虑之以王也。

    [注释]

    (1)闵王:即齐闵王,或作齐涽(m!n 敏)王、齐愍王,战国时齐国国君,田氏,名地(一作遂),齐宣王之子,公元前 323 年~前 284 年在位。(此据《史记》。《竹书纪年》与《史记》不同。今人大都认为《史记》有误而以公元前 300 年为齐涽王元年,但与《荀子》所说不甚相合,参见11.5 注(7)。)他曾一度强盛,在公元前 288 年与秦昭王并称东西帝,继又攻灭宋国。公元前 284 年,燕、秦、魏、韩、赵等五国(《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所记为六国,误。今据《史记·六国年表》)联合攻齐,燕将乐毅攻入齐都临淄,齐闵王逃到莒(j(举)城(今山东莒县)。后来楚国派卓齿率兵救齐,闵王为卓齿所杀。(2)桓公:见 7.1 注(4)。鲁庄:即鲁庄公,春秋时鲁国国君,姬姓,名同,公元前 693 年~前 662 年在位。桓公劫于鲁庄:桓公五年(公元前 681 年),齐桓公与鲁庄公在柯(齐邑,位于今山东阳谷县东北五十里之阿城镇)订立盟约,庄公之臣曹沫以匕首胁迫齐桓公归还鲁国被齐国所侵占的领土汶阳之田(即汶水之北的土地,见《水经注·汶水》),齐桓公只得许诺。见《史记·齐太公世家》、《公羊传·庄公十三年》。后人大多认为此事出于战国人杜撰。

    [译文]

    齐闵王被五国联军摧毁,齐桓公被鲁庄公的臣子劫持,这没有其他的缘故,就是因为他们实行的不是王道却想靠它来称王。

    [原文]

    9.11 彼王者不然。仁眇天下(1),义眇天下,威眇天下。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亲也。义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贵也。威眇天下,故天下莫敢敌也,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故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是知王道者也。

    [注释]

    (1)眇:高(王念孙说)。

    [译文]

    那些奉行王道的君主就不是这样。他的仁爱高于天下各国,道义高于天下各国,威势高于天下各国。仁爱高于天下各国,所以天下没有谁不亲近他。道义高于天下各国,所以天下没有谁不尊重他。威势高于天下各国,所以天下没有谁敢与他为敌。拿不可抵挡的威势去辅助使人心悦诚服的仁义之道,所以不战而胜,不攻而得,不费一兵一甲天下就归服了,这是懂得称王之道的君主。

    [原文]

    9.12 知此三具者(1),欲王而王,欲霸而霸,欲强而强矣。

    [注释]

    (1)三:《集解》作“二”,据宋浙本改。三具:指上文所述或强、或霸、或王的条件。见 9.8,

    9.9,9.11。

    [译文]

    懂得了上述或王、或霸、或强的条件的君主,想要称王就能称王,想要称霸就能称霸,想要致强就能致强。

    [原文]

    9.13 王者之人(1):饰动以礼义(2),听断以类(3),明振毫末,举措应变而不穷(4)。夫是之谓有原。是王者之人也。

    [注释]

    (1)人:指辅佐大巨(杨倞说)。(2)饰:通“饬”,整治,端正。(3)类:见 8.17 注(4)。(4)

    举措:见 8.18 注(20)。

    [译文]

    奉行王道而成就王业的君主所拥有的辅佐大臣:能用礼义来端正自己的行动,按照法度来处理决断政事,明察得能揭发出毫毛末端般的细微小事,能随各种变化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会穷于应付。这叫做掌握了根本。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拥有的辅佐大臣。

    [原文]

    9.14 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1)。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色,则凡非旧文者举息(2);械用,则凡非旧器者举毁(3)。夫是之谓复古。是王者之制也。

    [注释]

    (1)宜:通“仪”,法度,标准。(2)旧:指夏、商、周三代的旧制。旧文:原色组成的文彩,指青、黄、赤、白、黑五种颜色(古人将这五种颜色视为正色,将诸如紫色、粉红色、绿色等等杂色视为间色)交错画成的花纹,如“黼黻文章”之类(参见 5.13 注(2))。(3)非旧器:指珍奇玩物之类。

    [译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实行的制度:奉行的政治原则不超出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法度不背离当代的帝王。政治原则古得超过了三代便叫做荒诞,法度背离了当代的帝王便叫做不正。不同等级的人衣服各有规格,住房各有标准,随从人员各有一定的数目,丧葬祭祀用的器具各有相称的规定。音乐,凡是不合乎正声雅乐的全部废除;色彩,凡是不合乎原色文彩的全部禁止;器具,凡是不同于原来器具的全部毁掉。这叫做复古。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实行的制度。

    [原文]

    9.15 王者之论(1):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尚贤使能,而等位不遗;折愿禁悍(2),而刑罚不过。百姓晓然皆知夫为善于家而取赏于朝也,为不善于幽而蒙刑于显也。夫是之谓定论。是王者之论也。

    [注释]

    (1)论:审察(参见 3.10 注(1),5.3 注(1))及处理。(2)折:《集解》作“析”,据《韩诗外传》卷三第四章改。愿:通“傆”,狡诈。

    [译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对臣民的审察处理:没有德行的不让他显贵,没有才能的不让他当官,没有功劳的不给奖赏,没有罪过的不加处罚。朝廷上没有无德无功而侥幸获得官位的,百姓中没有游手好闲而侥幸获得生存的。崇尚贤德,任用才能,授予的等级地位各与德才相当而没有疏失;制裁狡诈,禁止

    凶暴,施加的刑罚各与罪行相当而不过分。老百姓都明明白白地知道:即使在家里行善修德,也能在朝廷上取得奖赏;即使在暗地里为非作歹,也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惩处。这叫做确定不变的审处。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对臣民的审察处理。

    [原文]

    9.16 王者之(1):等赋(2),政事(3),财万物(4),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5);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6),理道之远近而致贡(7)。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8),四海之内若一家。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无幽闲隐僻之国(9),莫不趋使而安乐之。夫是之谓人师。是王者之法也。

    [注释]

    (1)“之”下当有“法”字(王念孙说)。(2)等:使……有等级。(3)政:通“正”,治。(4)财:见 6.9 注(1)。(5)几:通“讥”,检查,查看。(6)衰(cu9 崔):等差。政:通“征”。(7)理:分别。(8)归(ku@馈):通“馈”,供给。移:运输。(9)无:犹“虽”(参见《古书虚字集释》),《韩诗外传》卷三第三十五章作“虽”。

    [译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的法度:规定好赋税等级,管理好民众事务,管理好万物,这是用来养育亿万民众的。对于农田,按收入的十分之一征税;对于关卡和集市,进行检查而不征税;对于山林湖堤,按时封闭和开放而不收税。考察土地的肥瘠来分别征税,区别道路的远近来收取贡品。使财物、粮米流通,没有滞留积压;使各地互通有无来供给对方,四海之内就像一家人一样。所以近处的人不隐藏自己的才能,远处的人不厌恶奔走的劳苦,即使是幽远偏僻的国家,也无不乐于前来归附百听从役使。这种君主叫做人民的师表。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实行的法度。

    [原文]

    9.17 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1),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2),然而中国得而财之(3)。东海则有紫紜、鱼、盐焉(4),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斲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故虎豹为猛矣,然君子剥而用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5),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乐安之(6)。夫是之谓大神(7)。《诗》曰(8)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9);彼作矣(10),文王康之。”此之谓也。

    [注释]

    (1)北海:特指北方边远地区。下文的“东海”、“南海”、“西海”亦类同。(2)曾(c6ng 层)青:矿产品,是铜的化合物,色青,可供绘画及熔化黄金,产于四川西昌一带。一说即碳酸铜。丹干:同“丹矸”(见 18.7 注(9)),硃砂,又叫丹砂,即硫化汞。(3)财:通“裁”,指根据情况安排使用。(4)紜:“绤”字之误。绤(x@系):粗葛布。(5)致:极,尽。(6)饰:装饰,指装饰车服。养:供养,指供给衣食。(7)神:治。8.13:“尽善挟治之谓神。”(8)引诗见《诗·周颂·天作》。(9)大(t4i太)王:周太王,即古公亶(d3n 胆)父,周文王的祖父,古代周族领袖。相传他因戎、狄所逼,由豳(今陕西彬县东北)迁至岐山下的周(今陕西岐山北),周族从此逐渐强盛。荒:大。(10)彼作:指太王营建周都(杨倞说)。一说指天生万物(参见陈奂《诗毛氏传疏》)。

    [译文]

    北海有善于奔走的马和善于吠叫的狗,而中原各国可以得到并畜养役使它们。南海有羽毛、象牙、犀牛皮、曾青、殊砂,而中原各国可以得到并使

    用它们。东海有紫色的粗麻布、鱼、盐,而中原各国可以得到并穿着、食用它们。西海有皮革和色彩斑烂的牦牛尾,而中原各国可以得到并使用它们。所以湖边打鱼的人会有足够的木材,山上伐木的人会有足够的鲜鱼;农民不砍削、不烧窑冶炼而有足够的器具,工匠、商人不种地而有足够的粮食。虎、豹要算是凶猛的了,但是君子能够剥下它们的皮来使用。所以苍天所覆盖的,大地所承载的,没有什么东西不充分发挥它们的优点、竭尽它们的效用,上用来装饰贤良的人、下用来养活老百姓百使他们都安乐。这叫做大治。《诗》云:“天生高大的岐山,太王使它大发展;太王已经造此都,文王使它长平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

    9.18 以类行杂(1),以一行万(2);始则终,终则始,若环之无端也。舍是而天下以衰矣。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3),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4),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

    [注释]

    (1)类:同一类事物的法则,即同类事物所共有的规律。这里用作复数。行:做,治理。(2)一:指统括一切之道,此文指礼义。(3)参:见 3.5 注(2)。(4)与夺:给予、剥夺,指赏罚。

    [译文]

    用各类事物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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