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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情在《红楼》(1/2)

作者:红楼艺术-周汝昌

    曹雪芹自己“交代”作书的纲要是“大旨谈情”四个大字。他在开卷的“神话性”序幕中说,书中的这群人物乃是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并且他的原著的卷尾本来是列有一张《情榜》的——“榜”就是依品分位按次而排的“总名单”,正如《封神演义》有“正神榜”,《水浒传》有“忠义榜”,《儒林外史》有“幽榜”一样。由此可见,他的书是以“情”为核心的一部巨著。

    但“情”实际上本有本义与支义(引申义)、广义与狭义之分。雪芹的《红楼梦》,正是以狭义之情的外貌而写广义之情的内涵。狭义的,即男女之间的情——今之所谓“爱情”者是也。广义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待相处的关系——即今之所谓“人际关系”。但还不止此,从哲学的高层次来阐释,雪芹所谓的“情”几乎就是对待宇宙万物的一种感情与态度——即今之所谓“世界观”与“人生观”范畴之内的事情。

    鲁迅先生在本世纪初,标题《红楼梦》时,不采“爱情小说”一词,而另标“人情小说”一目。先生的眼光思力极为高远深厚,所以他的标目是意味深长之至。要讲《红楼梦》,必应首先记清认明此一要义。但本篇短文,暂时抛开高层次的情,而专来谈一谈“男女之情”。

    雪芹是清代乾隆初期的人,即今所谓十八世纪前半时期乃是他的主要生活年代,那时候我们中国人对“爱情”问题还远远不像现时人的通行看法,也没有受过西方的影响。在他的心目中,男女爱情实是人类之情的一小部分,你看他如何写史湘云?她的一大特点就是“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儿女私情,正是今之所谓男女恋情了,——但他下了一个“私”字的“评语”。显然,与“私情”相为对待的,还应有一个“公情”吧?此“公情”,即我上文所说的广义的崇高博大的爱人重人为人(不是为己自私)的“人际关系”之情。但他又在写秦可卿时说“情天情海幻情身”,意思是说:在这有情的宇宙中所生的人,天然就是深于感情的——这儿至少有一种人是“情的化身”。

    所以,雪芹这部书中写的,他自己早已规定了的,绝不是什么帝王将相,圣哲贤人,忠臣义士等等“传统歌颂人物”,而是一群新近投胎落世的“情痴情种”。

    但雪芹实际上很难空泛地写那崇高博大的情,他仍然需要假借男女之情的真相与实质来抒写他自己的见解、感受、悲慨、怜惜、同情、喜慰……百种千般的精神世界中之光暗与潮汐、脉搏与节拍。他并不“为故事而故事”,为“情节动人”而编造什么俗套模式。

    如拿小红(本名红玉)与贾芸的“情事”作例,就能说明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却是今日读者未必全部理解的了。

    贾芸与小红,在雪芹笔下都是出色的人材,也是书中大关目上的一对极为重要的人物。贾芸在他本族中是个可爱可敬的最有出息的子弟,家境不好,早年丧父无力结婚,单身侍奉母亲,能够体贴母亲,是个孝子——他舅舅卜世仁(不是人)的为人行事,不让母亲知道,怕她听了生气。办事精明能干,口齿言词都很好,心性聪慧,外貌也生得俊秀(因此宝玉都说他“倒像我的儿子”,并真的认为“义子”)。小红呢?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是一个在不得意中,无从展才的出色人物,生得细巧干净俏丽,口齿明快爽利,当差做事精能过人,连凤姐那样高标准审材用人的“专家”,只一见了她,临时抓派了一点儿家常琐事,立刻大加赏识,就要向宝玉讨来,收归手下。一切可想而知了!可她在怡红院,宝玉贴身的大丫鬟们个个才貌非凡,而且都很“厉害”,岂容她接近宝玉,为小主人做亲近的差使?只因刚刚有幸为宝玉斟了一怀茶,就大遭盘诘奚落。于是心灰意懒,每日恹恹如病,意志不舒。

    事有凑巧,却值贾芸要来看望宝玉,无意中与小红有了一面之缘,并且获得几句交谈的幸运——那贾芸一见一闻,早已认识到这是一位出众的少女。

    浅们自古说书唱戏,流传着一句话,叫作“一见钟情”。对这句话,有人不以为然,有人专门爱用。那写《红楼》的雪芹,对此又是如何评议的呢?

    这事很复杂,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好、坏”的“分类法”所能解说解决的。如今请听我一讲——

    世上的一见钟情,自然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但够得上这四个字本义,的,确实并不是太多。认真考核时,那“一见钟情”是假相居多。雪芹的书里对此持怀疑或笑话的态度。因为,一个女的,一旦只要见了一个“清俊男子”,便立刻想起她的“终身大事”,难道这不可笑?那个“一见钟情”的内核质素是个真实的牢靠的“情”吗?只怕未必。细一追究,问题就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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