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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适的政治改革思想(1/2)

作者:叶适评传

    叶适指出:"天下之弱势,历数古人之为国,无甚于本朝者。"(《纪纲三》,《水心别集》卷十四)而这种积弱不振之势,有其政治上的深刻原因,这就是他所说的"纪纲"和"法度"的问题。他认为这二者实际上是一个问题,只是有大细之别。"纪纲、法度,一事也,法度其细也,纪纲其大也。"(《纪纲一》,同上)指的是宋代的政治体制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的弊端,是"法度以密为累而治道不举","纪纲以专为患而至于国威不立"(《实谋》,同上书,卷十)。叶适认为,有宋一代在对外关系上处于弱势,对辽、西夏的关系处于被动局面,后来半壁江山为金占有,南渡后屈辱求和,根本原因就是政治体制上的弊害;叶适对政治问题的研究,着重探讨了这个政治体制问题,提出了很有价值的观点;他的政治改革主张,也是由此而发,认为改弱就强,应该从根本上解决政治体制上的积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报仇雪耻、收复故土的目标。

    (一)对宋代极端君主**主义的批评

    我国从秦、汉以来,政治体制上都是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主义;到了宋代,这种体制发展到了极端,成了极端君主**主义,在地方与中央、将帅与朝廷的关系上,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集中于君主一人。叶适说:"昔之立国者,知威柄之不能独专也,故必有所分;控持之不可尽用也,故必有所纵。"(《应诏条奏六事》,同上书,卷十五)也就是专与分、控持与纵舍之间还有所兼顾。而宋代不然,"能专而不能分,能密而不能疏,知控持而不知纵舍"(同上),与历代大不相同。叶适指出:尽收威柄,一总事权,视天下之大如一家之细,孰有如本朝之密者欤?(同上)

    国家因唐、五季之极弊,收敛藩镇,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欲专大利而无受其大害,遂废人而用法,废官而用吏,禁防纤悉,特与古异,而威柄最为不分。(《始议二》,《水心别集》卷十)叶适认为,当时"治国之意未明"而"纪纲法度未善",就表现在这种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即朝廷),一切"皆人主自为之"即极端君主**上面,这是宋代与前代显著不同之处。

    当然,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他说:"唐之中世,既失其纪纲而藩镇横;及其后也,藩镇复不能自有其威令而士卒骄。""民困于唐末、五代之久乱",希望"能使强藩悍将退听而天下安息"(《纪纲二》,《水心别集》卷十四)。宋初之君,专务矫正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局面,实行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也是顺乎民心的。这样做的结果是:"诸镇皆束手请命,归老宿卫,昔日节度之害尽去,而四方万里之远,奉尊京师,文符朝下,期会夕报,伸缩缓急,皆在朝廷矣。"(同上)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极弊"是被除掉了。

    然而,矫枉过了正,去一弊而又生一弊,从一个极端跳到了另一个极端。

    "曩以惩创五季太甚之故,削损已多,提防已严"(同上),这还不够,"以二百余年所立之国,专务以矫失为得,而真所以得之之道独弃置而未讲。"(《法度总论二》,《水心别集》卷十二)什么是"所以得之之道"呢?就是专与分、密与疏、控持与纵舍有所兼顾、互相结合而不致偏废。而宋代的纪纲法度则是以偏纠偏,顾此失彼。"本朝之所以立国定制,维持人心,期于永存而不可动者,皆以惩创五季而矫唐末之失策为言,细者愈细,密者愈密,摇手举足,辄有法禁。"(同上)这是法度密而不疏。"自边徼犬牙万里之远,皆上所自制命",这是"纪纲之专也",专而不分,权力集中于君主一身,地方之守臣、军队之将帅没有自主权和机动权,"四边无所付,外无郛郭则内无堂室,故处不可以守,出不可以取"(《实谋》,《水心别集》卷十),在外敌面前,只能处于弱势,代代相承,积弊至深。以致于到靖康年间,"远夷作难而中国拱手","小民伏死而州郡迎降","边关莫御而汴都摧破"这样的惨祸得以发生(《应诏条奏六事》,《水心别集》卷十五)。

    叶适指出:无所分画则无所寄任,天下泛泛焉而已矣;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群臣不与也。夫万里之远,皆上所制命,则上诚利矣;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其害如之何!此夷狄所以凭陵而莫御,仇耻所以最甚而莫报也。故纪纲以专为患而至于国威不立。(《实谋》,《水心别集》卷十)叶适把南宋二百余年来国势积弱,特别是靖康之祸以及南宋不能报仇雪耻的根本原因,归之于高度集权的极端君主**的体制("纪纲之专"),是他的政治思想的深刻而高出他人之处。在这里,叶适从权利和责任的关系上来分析君主高度集权的弊害。"万里之远,皆上所制命",是权力集中于君主一身;与此相应的,是"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群臣不与也",这是说责任也集中于君主一身。叶适认为,权力和责任是一致的,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全国的军、政、财权集中于君主,"皆上所制命",固然是一利,但"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则是大害。其原因,在于君主"私其臣之无一事不禀我者为国利,而忘其仇之无一事不禁切我者为国害"(《应诏条奏六事》,同上,卷十五),而至今不悟。

    叶适说:"天下非可以私智为也,方略非可以私术验也。""唯本朝之论,则欲私为而私验之,是以颓弊委靡,至于今日而莫晓其故。"(《纪纲四》,同上,卷十四)他这里所批评的,不是哪一个君主的昏庸无能,哪一个君主的失策误国,或是哪一个君主个人品质的恶劣,而是有宋以来代代相承的一种体制,即"纪纲法度",也就是宋代君臣常说的"祖宗之法"。这个"祖宗之法"在宋代君臣看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王安石曾经想改变这个"祖宗之法",在身后曾遭到很多人的责骂。叶适敢于批评这个"祖宗之法",而且是根本性质的"纪纲法度",除了他思想见识的深刻外,还需要有很大的理论勇气,没有高度的忧国忧民的思虑,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因此,叶适此论,可谓有胆有识。虽然他还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封建君主**主义,但是他的批评是针对封建君主**主义而发的,他对这个制度的弊害的揭露,代表了我国思想史上对这个制度认识所已经达到的深度,在当时来说,在思想水平上是最高的。因此,叶适的批评是我国思想史上的一笔可贵的遗产,它无疑会给后人以有益的启发。

    (二)外坚内柔论

    为了论证宋代政治体制的专而下分、密而不疏、控持而不纵舍的偏失对国家的弊害,叶适进一步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固外和安内有别,外坚内柔的观点,并以此作为他改革政治体制的理论依据。他考察了历代治国之纪纲,研究其治乱存亡的得失,总结其经验教训,认为其间是有规律可循的,他把这称之为"常道"。他说:为天下之纪纲,则固有常道。譬如一家,藩篱坦墉,所以为固也;堂奥寝处,所以为安也。固外者宜坚,安内者宜柔;使外亦如内之柔,不可为也。唐失其道,化内地为藩镇,内外皆坚,而入至不能自安;本朝反其弊,使内外皆柔,虽能自安,而有大不可安者。(《纪纲二》,同上,卷十四)

    固外宜坚、安内宜柔,是天下纪纲之"常道";唐之失在内外皆坚,宋之失在内外皆柔,都不合"常道",因而唐终于不能自安,而宋虽能自安而有大不可安。而宋代这种内外皆柔之势,是同君主高度集权的体制密切相关的。叶适说:收揽天下之权,铢分以上悉总于朝,上独专操制之劳而下获享其富贵之逸。故内治柔和无狡悍思乱之民,不烦寸兵尺铁,可以安枕无事,此其得也。然外网疏漏,有骄横不臣之虏,虽聚重兵勇将而无一捷之用,卒不免屈意损威以就和好,此其失也。(《上殿札子》,同上,卷十五)

    君主高度集权的结果,免除了藩镇割据之祸和统兵大臣夺帝位的危险,宋代皇帝可以高枕无忧,百姓也可免除内战之苦,这可以说是内治柔和之得;但是,在这样的体制下,对外防御的力量也很柔弱,面对外敌,"虽聚重兵勇将而无一捷之用",为什么呢?"诸将不能自奋于一战者,权任轻而法制密,从中制外,而有所不行也。"(《纪纲二》,同上,卷十四)本来宋朝所面临的外敌,无论是辽、西夏,还是金,都并非特别强大,只因宋朝本身自甘处于柔弱之势,才无力抗击外患。而"论者方偏乐安靖,以为宁有外虞而无使内忧"(《上殿札子》,同上,卷十五),死守"祖宗法度"而不思改变,积弱至深,终于罹致靖康之祸。"且靖康之事,未闻我有一城一邑敢为叛命,而坐视胡虏长驱深入,惕息待死,屠戮之惨,与五代何异!"(同上)这就是有宋一代内外皆柔,虽能自安而"有大不可安者"。但是,直到南宋,论者仍然"徒鉴五代之致乱而不思靖康之得祸"(同上),不知固外宜坚、安内宜柔之"常道",实在使叶适痛心疾首。

    叶适以固外宜坚、安内宜柔立论,以明有宋一代因纪纲之专而致使内外皆柔,形成弱势,他的政治改革思想由此而发;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他还据此对王安石变法进行了批评。在当时,士大夫中批评王安石的人甚多,轻重各不相同,最甚者,把靖康之祸归罪王安石轻改"祖宗之法"。叶适时王安石变法的批评,确实与众不同。首先,他肯定王安石变法是因为不甘于宋朝的积弱之势,"财用耗乏,人材颓弛,天下玩弊愈甚,而士以虚名相高。故王安石相神宗,欲一反之。"(《纪纲三》,《水心别集》卷十四)出发点显然是好的。但是,叶适认为,王安石变法只是在一些并非根本的问题上做文章,而没有抓住纪纲这个根本问题。他说:而安石不知其为患在于纪纲内外之间,分画委任之异,而以为在于兵之不强,财之不多也。使安石知之,正其纪纲,明其内外,分画委任而责成功,然后取赋敛之烦者削之,本学校,隆经术,以新美天下,岂复有汹汹之论,不惟无成而反有所表也!(同上)

    叶适批评王安石对有宋以来的弊害认识不深,因此其变法只是着重解决"兵之不强,财之不多"这样的问题,而没有认识到当时的社会根本问题是纪纲之专、内外皆柔、分画委任之异,因此,王安石变法没有抓到要害。当然,兵、财的问题也是应该解决的,叶适本人的改革设想也包含了这些问题;但是,解决这些问题只是治标,而没有治本;要治本,就是要解决纪纲内外之间、分画委任之异这样的根本问题,而根本问题不解决,兵和财的问题也是解决不好的。叶适设想,如果王安石对北宋社会问题的认识深入一些,真正看到其弊害之所在,变法从"正其纪纲,明其内外,分画委任而责成功"入手,然后再去解决财赋等具体问题,那末,变法的结果就会是另一个样子。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从外部说是因为保守势力太大,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的习惯势力太顽固;而从内部说,则是变法本身没有从解决根本政治体制即"纪纲"问题入手。而在纪纲偏失的情况下,"举一事,本以求利于事也,而卒以害是事;立一法,本以求利于法也,而卒以害是法。"(《法度总论二》,《水心别集》卷十二)纪纲不正,任何改革措施都难以收到好的效果,都会走向反面。这个教训,对叶适的影响很深,对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叶适也深表惋惜。他说:以神宗之励志有为,终于举措衡决,变法则伤民,开边则为生事,力图灵武,遂以失利,亦悔用兵之无益者,不知改弱势而为强势,而欲因弱势以为强势也。(《纪纲三》,同上,卷十四)

    改弱势而为强势,就要从正纪纲入手;欲因弱势以为强势,只是解决兵、财等问题。这是叶适与王安石改革思路的不同,也是叶适对王安石认识不够深刻因而改革没有抓住要害的批评。

    对于王安石以后的历史变化,叶适认为,"夫改之与因,由始论之,一言之殊耳。及其力行坚执,乃成党锢,更绍圣、崇宁而天下大病"(同上)。

    这样几次反复,就造成了三个后果:一是新法的成果丧失殆尽,"凡青苗,凡保甲,凡兵财之政,所谓欲因弱势而为强势者,至宣和未年,扫地无有。"(同上)二是"昔日弱势之可守者,又皆废坏"(同上)。旧的破坏了,新的又没建立起来。三是"其弱势之不可反者,遂为膏育不可疗之危疾"(同上),这里指的就是纪纲之专、内外皆柔之势。在这种情况下,靖康之祸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显然,叶适并没有把靖廉之祸归咎于王安石变法,而是把变法失败看成靖康之祸的原因之一;而致祸的根本原因纪纲之偏失在变法中未曾被触动,犹如医生没有找到病根,因而未能根除疾病反而成了膏言之疾而不可医治。由此可见,叶适对王安石变法的批评,是一个改革思想家对另一个改革思想家的批评,而与保守派对改革的批评有根本的不同。就象叶适对张浚、赵鼎的批评,是一个主战派对另外的主战派的批评,而与投降妥协派对主战派的批评根本不同一样。

    如果说王安石变法是自觉地改变"祖宗家法",那末,南宋初年宋高宗迫于战争形势,部分改变"祖宗家法",假予将帅和地方官以各种权力,则是不自觉的。但在实际效果上说,已经稍改内外皆柔之势,抗击金兵的能力有所增强,开始形成了内柔外坚之势,使南宋政权站稳了脚根,抗金战争也一度形成了较好的局面,直到岳飞的反攻节节胜利,恢复河南大部州县,进军到汴京(今河南开封)郊外。叶适对此基本上是肯定的,他认为"江左所以粗定,而虏肯和者,亦任人之效也。"(《纪纲四》,《水心别集》卷十四)到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 年)发生了高宗、秦桧收诸大帅兵权的事件。

    对此,叶适评论说: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故约诸军支遣之数,分天下之财,特命朝臣以总领之,以为喉舌出内之要。诸将之兵尽隶御前,将帅虽出于军中,而易置皆由于人主,以示臂指相使之势。向之大将,或杀或废,惕息俟命,而后江左得以少安。(《四屯驻大兵》,同上,卷十二)

    近来有人引用叶适这段话,以肯定高宗、秦松此举的"合理部分",认为"不收兵权就无法保障这半壁江山的内部安定。叶适此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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