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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无国籍者被捕(1/2)

作者:马克思传

    1845年流亡比利时后的9月间,马克思以其曾学法律专业的敏锐对自己的政治流亡实行保护措施。

    马克思向特利尔市市长赫尔茨请求给予他一张“侨居北美的政府许可证”。为防万一,他还确切说明了在服兵役问题上他完全没有问题。

    市长不愿意独自作出决定,便把马克思的这一请求转交给内务部,由三个顾问共同考虑。他们研究了马克思的案卷以后,认为可以利用他这次请求,一劳永逸地摆脱这个危险人物。此外,他们还指出,此事不能拖延:报界已经为马克思离境的事闹腾过一次,这次可不要再掀起新的喧嚣了。

    内务部官员们惧怕这位已离境的当时还只28岁的公民。政府注意到了顾问们的考虑,对这位危险的青年的请求以不再是普鲁士公民作为条件准许他出国。

    这样一来,马克思失去了国籍。他从未想过要侨居北美,只不过是想保护自己在国外的政治活动中不受普鲁士政府的迫害而已。

    然而,对这个没有了国籍并离开原本国国土的公民的政治要人,普鲁士政府依然恐惧他在旧地的影响力,一直注视他在国外的活动。欧洲革命爆发、德国战火点燃时,就正如燕妮分析预见的:

    “当对德国工人认定,他们必须拿起武器的时候到了,他们得到了短剑、手枪等等。卡尔很乐意为此拿出钱来,恰好当时他刚得到一份遗产。政府认为这一切是阴谋、犯罪的打算,因为马克思拿到了钱,买了武器,这就是说必须把他弄走。”

    于是,普鲁士政府及时伙同比利时政府,企图赶走这个政治危险人物,让他的一家大小无生存落脚之地。

    这时的燕妮,她想到了自己的那位在普鲁士政府出任大臣的哥哥,心里在流血、流泪……

    然而,“奇迹”也就这么发生了。

    同一天,马克思收到比利时政府的驱除令,卡尔·马克思务必在24小时内离开比利时国境,很快,又收到一张法国临时政府委员会恭请马克思的一家侨居巴黎革命中心的邀请函。

    后者,还是以法国人民的名义在邀请啊!

    比利时政府给马克思的驱除令发出后,警察当局却对其中的24个小时的权力也剥夺了,连夜将马克思逮捕,几个小时后又将燕妮也逮捕。

    “3月3日傍晚5时,我接到了在24小时内离开比利时王国的命令。当天夜里,我就忙着准备出发,突然一个警官带着10名警察闯进我的住宅,搜查了整个房间,最后以我没有身份证为借口,逮捕了我。且不说我有杜沙特尔先生把我逐出法国时发给我的完好无缺的身份证,我手中还有逐出比利时的命令,这还是几小时以前才给我的。

    编辑先生,我的被捕和遭到的犯罪对待甚至在奥地利都是难以想象的,否则我也不谈这些了。

    我被捕后,我的妻子就立刻去找比利时民主协会主席若特兰先生,请他采取必要的措施。当她回到家里的时候,在门口碰见了警察,后者彬彬有礼地告诉她,如果她想和马克思先生谈话,请随他走。我的妻子马上就接受了这个建议。她被带到警察局,警官一开头就对她说,这里没有马克思先生,接着就粗暴地审问她,问她是什么人,为什么到若特兰那里去,她是否持有身份证。陪她一起去警察局的比利时民主主义者日果先生对警察提出的这些荒谬而无礼的问题表示愤怒,但警察禁止他说话,把他抓起来送到监狱里去。他们以游荡为名,把我的妻子送进市政厅监狱,和妓女一起关在阴暗的牢房里。次日上午11时,一队宪兵在众目共睹之下把她送到侦讯室。不顾各方面的坚决抗议,把她拘留在禁闭室达2小时之久。她在那里忍受了宪兵的极其可恶的对待。

    最后,当她站在侦讯员面前时,侦讯员对勤勉的警察就差没有把孩子们也一起逮捕表示惊奇。审讯可能是纯粹形式主义的,我的妻子的全部罪名就是她虽然出身于普鲁士贵族,却赞成丈夫的民主信念。

    关于这件令人愤怒的事情的全部细节,我不想再谈了。只告诉你一点,当我们被释放时,24小时的限期已满,我们不得不立即离开,连最必需的东西也没有来得及带走。”

    马克思于3月5日来到巴黎后,他在《改革报》揭露了布鲁塞尔警察当局的这一卑鄙行径。

    巴黎群众见报后引起了轰动。

    “为马克思先生一家讨还清白!”……

    呼声很快传到了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工人群众甚至整个比利时的群众,四处掀起了讨伐布鲁塞尔警察局的浪潮。

    “为马克思老爹申冤报仇!”

    “还马克思老爹一家清白!严惩逮捕无辜的警察当局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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