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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写《围城》(2/2)

作者:中华百年经典散文·情感世界卷

一般就行。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楣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楣,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楣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楣,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心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以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祟,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意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说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仁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汪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夫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落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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