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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辩论的艺术 (5)辩论中的反悖论(2/2)

作者:阿本

之矛攻已之盾呢?这种互相抵牾的回答在传统的形式逻辑中是不允许的,它明显地违背了同一律。

    但是,伊索的回答是智者的回答,很富有机趣和哲理启迪。他实际上说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已经包含了辩证法。

    反论和悖论都要植于创造性的思维,它们通过与人人都习惯采用的传统意见尖锐地相矛盾的形式,来表现某一思想。从“打破思维定势,改变用常规眼光看问题的方法”这一点讲,二者有相同之处。

    它们的区别在于:反论的固有特点是表达的明确性、有意强调的尖锐性。在反论中包含的思想的出人意外和不寻常,会引起人们的惊讶和注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反论”是打存通说,改变旧的看法,提出新的见解,只突出了一个意向;“悖论”则是把两种不同的意思、两种不同的判断同时表述在一起,具有相反的两种意向。

    有人问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他准备一份十分钟的讲稿,得花多少时间?威尔逊回答:

    “两个星期。”

    准备一份一小时的讲稿呢?

    一个星期。

    二小时的讲稿?

    不用准备,马上就可以讲。

    威尔逊说写一份十分钟的讲稿要用两个星期不免有些夸张,但他整个话的意思是说,演讲稿要写得简短精悍,而且越简短精悍的演讲稿越难写。

    这里,主要的意向是很突出的,应当归入反论。但悖论则具有两个看来供销科抵牾的判断,也就是说,有两种意向。

    实际上,很多真理都是带有悖论色彩的。

    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是个非常机敏健谈的人,他的话语不多,也看似平常,却往往孕含着深刻的耐人寻味的哲理。

    有一次,他的几位朋友在一起闲谈,互相提出一些毫无意义的问题。看到林肯走过来,一个人这样问他:“请你说说看一个人的腿到底应该有多长?”林肯对这个问题显然是不屑一顾的。他漫不经心地答道:“嗯!我想至少应该碰得到地面才行。”

    高尔基曾经说: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

    “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们在辩论中适当使用反论和悖论,必然也能收到亲王的效果,提升语言的哲理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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