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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草·苜蓿(1/2)

作者:农桑辑要

    【原文】

    《齐民要术》②:地宜良热;七月种之。畦种水浇,一如韭法。亦一剪一上粪,铁杷耧土令起,然后下水。一年三刈。留子者,一刈则止。春初既中生啖,为羹甚香。长宜饲马,马尤嗜之。此物长生,种者一劳永逸。都邑负郭,所宜种之。

    崔寔曰③:七月、八月,可种苜蓿。

    《四时类要》④:苜蓿,若不作畦种,即和麦种之不妨⑤。

    烧苜蓿之地⑥,十二月烧之讫。二年一度,耕垄外根,即不衰。凡苜蓿春食作干菜,至益人⑦。【注释】

    ①苜蓿:豆科,多年生草本。有黄花苜蓿和紫花苜蓿两种,这里所讲的皆为紫花苜蓿。旧日陕西各地栽植甚广,近年来渐渐绝迹。

    ②引自《齐民要术·种苜蓿第二十九》。

    ③转引自《齐民要术》。石声汉辑本《四民月令校注》,据隋杜台卿撰《玉烛宝典》,仅“七月”有种“苜蓿”,“八月”则无记载。

    ④见《四时纂要》“八月”篇。

    ⑤此法陕西农民颇习用。苜蓿初生苗至柔弱,冬季得麦苗保护,生长较旺盛。第二年刈麦时,将苜蓿苗留于田中,自会生长繁茂。

    ⑥烧苜蓿之地:此句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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