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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野百合也有春天——不甘寂寞的丫头们(11)(1/2)

作者:洪兵

    三、野百合也有春天——不甘寂寞的丫头们(11)

    袭人的结局前面说过了,她嫁给了蒋玉菡,夫妻二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尽管我们对袭人曾经的告密颇有微辞,但是我们应该承认,袭人对宝玉的感情是真挚的。在高鹗的续写中,袭人的出嫁则完全变味了,不仅时间明显偏晚,而且高鹗还借用了“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的典故来讽刺袭人的“二嫁”。

    历史上的“息夫人”是息国国君的夫人,楚王灭息后将她娶了过来,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一妇人而事二夫”(《左传·庄公十四年》)。这首诗虽然是赞扬息夫人的忍辱负重,但高鹗却用来讽刺袭人不愿一死、选择“二嫁”的“不贞”行为。

    高鹗的情节安排是有很大问题的。首先,袭人与宝玉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夫妻”,她有选择自己前途的自由。其次,在《红楼梦》原稿里,根据袭人往日对宝玉的情谊,她嫁给蒋玉菡应该是因为发生了什么变故,迫不得已而为之。从哪里能看出来呢?第二十回有一条脂评:

    “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从“好歹留着麝月”的话中,我们能够体会出袭人的不舍与牵挂。更何况在宝玉、宝钗落难之时,袭人、蒋玉菡还出手相助。患难见真情,袭人应该算得上一个。

    袭人临走前提及的麝月,我们前面领教过她的口才。在第二十回,宝玉就感到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这一回的脂评写道:

    “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

    “全是袭人口气,所以后来代任。”

    另外在第二十一回还有一条脂评:

    “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

    三条批语说明,在袭人出嫁后,宝玉、宝钗夫妇跟前,只剩下了麝月一个丫头。这个在怡红混战中不显山、不露水的丫头,陪伴着宝玉、宝钗夫妇走完了最后一程。

    有意思的是,看似不起眼的麝月可能还是有原型的。在第二十一回有一条畸笏叟的批语:

    “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丁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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