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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常保鲜,幸福早点名 第四节(1/2)

作者:夏景

    爱情常保鲜,幸福早点名 第四节

    同居和试婚

    ——不靠谱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双方态度

    貌似最近有很多研究,都在说同居不大可靠。

    这个不可靠,并不是指同居本身,而是针对日后还想结婚的两个人来说的。

    如果不想结婚,只是愿意这么住在一起,彼此有更多了解,却无需更多责任和义务,而且,对一纸婚书,也不那么渴望,那么同居,应该也算是不错的选择吧。

    可是,还是有很多人间遗憾。网友竹子和一男子同居五年后,突然被对方告之要结婚了。然而新娘却不是她,而是他才认识不久的一个女人。她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觉得被抛弃了,甚至比婚姻中的弃妇,更可怜可悲。

    但这样的结局,其实一开始,就显现了吧。

    同居五年而不结婚,说明在他心里,她是个很好的同居女友,而并不是最合适的结婚伴侣。

    他已经认为她接受了不要婚姻的事实,或者,他一直在用同居的方式告诉着她:“我只想与你同居,而不是与你结婚。”

    这期间,她并没有表示出离愤怒,或是无法接受,而是欣欣然地继续与他住在一起,吃在一起。那么他为什么还要结婚呢?他们注定了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想太多,那只是竹子的一厢情愿罢了。

    如果硬要安上一个好听的词语,我们会把同居叫做试婚,既然是试验,就要允许失败嘛。

    结婚和同居根本就是两码事,有研究表明,同居的男女,即便日后结婚,离婚率也比未同居者高出三分之一。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婚前同居的人,本身对这段关系,就抱着一种“不一定要永远下去”的心态,所以,才会想先住在一起试试看。正因为有如此不够坚定的想法,所以遇到问题时,才很容易就冒出“不合适就拉倒”的念头。

    换句话说,同居的男女,在一开始,对分手就已有一个预期。

    五年前,竹子应该也有类似的想法,所以对婚姻并没有太大的把握,才同意先同居住在一起。

    既然一开始并不是冲着婚姻去的,中途又没有坚定地表明自己的立场,这个时候,又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幸好只有五年,而不是十年十五年,用五年来明白一个道理,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并不吃亏。学会从挫折中寻到道理,才有可能找到幸福。

    这么想也许志短,但谁让她同居时间太长,错过了有款有型的年龄呢?

    大隐隐于性

    ——**是把双刃剑,天堂地狱一念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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